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重庆市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正式受理赴台个人游申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9日 14时23分   来源:重庆日报

    4月28日,重庆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式受理赴台个人游申请。当天上午,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女教师黄缅,从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卢政手中接过贴有“个人赴台旅游”签注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成为重庆市赴台个人游第一人。

    今年3月初,30岁的女教师黄缅收到台湾寄来的学术会议邀请函。如果按照因公出境流程办理赴台手续,黄缅至少要等上3个月才能领取赴台证件,而此次学术会议举行时间为5月4日—6日。黄缅说,她都打算放弃这次赴台学术交流的机会了。没想到,4月20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发布消息称,重庆市即将开通赴台个人游,办证时限仅为7个工作日。

    黄缅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了赴台个人游申请。鉴于她的特殊情况,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4月28日正式受理赴台个人游当天,为黄缅加急办理,当天就印制好了证件,并发放到她手中。

    按照有关规定,赴台个人游除需申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外,还必须通过本地有资质的旅行社将有关材料转递到台湾地接社,由其代办“入台许可”。黄缅的“入台许可”如能顺利办下来,她即可如期赴台参加此次学术交流活动。

    据了解,重庆市个人赴台旅游开通后,已有20多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了申请。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新亚国际旅行社、重庆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长江国际旅游公司5家具有转递赴台个人游手续资质的旅行社,均已开始接受客户代办申请,“入台许可”办理费用均为800元/人。

    卢政提醒,《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为5年,“个人赴台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一次停留时间自进入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返回的,3年内将不准再次出境。如在台旅游期间遇到突发情况,可向台湾海峡两岸观光协会寻求帮助,电话:00886—811—885。(文峰 阳炆杉) 

 
 
 相关链接
· 台办就两岸金融领域交流合作、赴台个人游等答问
· 大陆游客赴台个人游大幅增长 3月突破11200人次
· 台办就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赴台个人游等答问
· 期待用脚丈量宝岛—大陆民众热赞赴台个人游增点
· 天津等10城市纳入第二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