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以来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特别是近期发生了两起一次死亡9人、一起一次死亡11人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着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一要切实加大客运秩序整顿力度。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安监局参加,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组织力量深入到重点路段、客运企业等重点领域,对道路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客运企业和驾驶员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和不具备条件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和上路行驶;二要切实加大路面监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重点公路、要口、要点、要段的巡逻密度,切实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重点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三要切实加大农村道路交通故事防控力度。严厉查处摩托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大力推广“丘北经验”,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一是严格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权限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二是不断强化督查考核力度。省安委办和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形成,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