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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03日 09时15分   来源:大众日报

    今天(5月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在济南签订了《“十二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仪式前,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会见了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元一行。

    姜大明在会见中对国家开发银行多年来给予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我国重要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具有中长期投融资综合服务优势。长期以来,国家开发银行把山东作为重点支持省份,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服务形式,双方合作关系日益密切。这次双方签订新的合作备忘录,将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我们将积极履行协议,切实搞好服务,为国家开发银行在山东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陈元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他说,山东是我国的经济大省,地位举足轻重。长期以来,国家开发银行与山东的合作不断深入,在助力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加大金融服务力度,为山东转方式调结构、“蓝黄”两区建设、企业“走出去”等工作提供更多支持。

    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用生代表双方签订了《“十二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分别与济南市政府、山东高速集团、山东能源集团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十二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向山东省提供不低于5000亿元的融资总量。(记者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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