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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新规定 农民工工资须写入招标文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04日 10时50分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以后,实施交通项目建设时,必须将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写入招标文件,并在合同中约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算违约,将列入河南省的“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4日记者获悉,河南省交通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投标资料造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的通知》。

    伪造业绩

    2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项目

    根据规定,如果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伪造工程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誉信用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单位将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不仅如此,还将其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违法分包

    2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项目

    凡是承包人或监理人将工程违法分包的,业主必须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如果拒不整改,业主可以依法解除施工或监理合同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拖欠农民工工资就算合同违约

    以后,实施交通项目建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写入招标文件,并将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严重违约行为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承包人,将承包人和项目经理分别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和从业人员“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记者 郭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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