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截至“十一五”末,天津市注册护士总数达到24193人,较2005年增长了23.3%,每千人口拥有护士2.46人,比“十五”末增加了0.38人;医护比由2005年的1:0.78提高至为1:0.85。护士队伍从以中专为主体转向中专、大专、本科多层次教育的方向发展。为了提高护士队伍总量,天津市从现在开始到2015年将扩大护理教育资源规模,加大对护理人员队伍的培养,到2015年每千人口拥有护士数达到3.5人,全市医护比达到1:1配置,基本解决医护比例倒置问题。
今后天津市将增加医院护士配备,进一步落实医院护士配备标准,使医院护士数量与临床工作量相适应。到2013年,全市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7: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5:1;二级综合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等部分二级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1。
到2015年,全市100%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护士配置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其中,三级综合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等部分三级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8: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二级综合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等部分二级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6: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4:1;其他类别、等级的医院应当根据功能任务、服务量和服务效率等要素,科学配置护士,保障临床护理质量。与此同时,天津市也将充实基层护理力量,进一步增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的护理力量,保障基层护士待遇。到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比达到1:1。
另外,天津市还将优化护士队伍结构,进一步增加大专层次护士比例,缩减中专层次护士比例。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等向临床一线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努力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记者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