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浙江省先后出台了低保、医疗、教育、住房、司法、助残、临时救助等一系列政策,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及困难问题的社会救助全覆盖,全省70余万名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以及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对象发放物价补贴。今年,浙江省又将发放补贴对象扩大至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三老”人员等9类困难人群,让更多困难群众受益。
浙江省还积极探索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今年一季度,全省新增低保对象2.91万人,退出3.72万人。全省民政部门今年将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