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云南省政府安委办强调,汛期是云南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水利、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高发期。特别是云南省连续3年干旱,汛期极易引发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当前,随着云南省汛期的到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早部署、早准备,加强各类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记者 李 犁 通讯员 王甫勇 孙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