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海口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要求该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牢记省党代会赋予海口的重大使命,在全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中当好排头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丰富完善海口的发展思路。
《意见》要求要把贯彻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与落实海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各项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将省党代会提出的新要求在海口具体化。明确提出全力推进省会经济圈建设,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加快形成快速高效的立体交通网络,打通出岛大通道,加快推进新海港建设、马村港扩建和美兰机场扩建;搭建并完善琼北路网框架,改造城市出口路,建设周边市县通往海口的快速干道,形成琼北1小时交通圈;构建省会经济圈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壮大二产规模,提升一、三产业发展水平。
海口提出要贯彻同城理念,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极核作用,东部利用航天城等旅游资源,与文昌共同打造旅游产业链;西部依托马村港和海口综合保税区,与澄迈共同打造新型工业产业链;南部结合生态型产业的开发,与定安共同打造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链。实现琼北地区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形成规划统筹、管理同步、资源互补、产业联动、城乡一体、交通便捷的省会经济圈。
《意见》提出要发挥省会综合服务优势,抓紧国际旅游岛一系列政策在海口落地,推进市内离岛免税城建设,加快开放邮轮游艇经营、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等,全面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同时,要借助博鳌亚洲论坛的影响力,开展高层次的对外交流合作,积极申办世界石油大会,提升海口知名度;依托海南观澜湖度假区、国际会展中心等平台,举办更多的国际知名、高品质的定期定址活动,使海口成为国际性交流活动以及高层次外交外事活动的举办地。
海口提出要保持一流的生态环境,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坚持把“绿化宝岛”行动与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城镇景观靓化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态体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海口将牢固树立民生优先,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众倾斜的理念,把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常态化,每年新增财力的70%以上用于民生事业,特别要在经济发展、项目引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做好顶层制度设计,确保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意见》提出,要以贯彻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迅速掀起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的热潮,营造“尽职免责,无为有过”、鼓励放开手脚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还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惩戒力度。(记者林伟 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