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5月10日,市医管局对北京市21家市属医院正式启动医院绩效考核,25项定量考核指标中,社会评价权重高,包括患者对医院是否满意、抗菌药使用是否合理、医疗纠纷发生率是否增加等。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将被免职。
社会评价权重高
在25个定量指标中,社会评价所占的比重最大,社会评价中包括患者满意、费用适宜、质量保证和职工认可四个大项,共计52分。其中患者满意度10分;预约就诊率5分;医疗纠纷发生率5分;人次均费用控制率5分;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5分……
每一项指标都有具体的计算和记分方法。比如,患者满意度既包括住院患者满意度,也包括门诊患者满意度;由第三方机构收集数据,如果患者满意度超过75%,这一项可以得10分;低于75%,得0分。医疗纠纷发生率为投诉总量占医院门诊量的百分比,通过信访工作统计数据,如果医院医疗纠纷发生率不超过以往3年的均值,得5分,否则得0分。
市医管局局长方来英表示,这是首次对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没有可借鉴的经验,设计这套考核指标历时3年,仍需完善,医管局希望通过实施考评,指导医院的发展路径,使医院回归公益性。
绩效考核避免“一刀切”
2012年纳入首次绩效考核的25项硬指标是依据社会反映突出的医院管理25个薄弱环节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其中定量指标占70%,定性指标占30%。
25项定量指标是依据医院过去3年的实际工作情况而确定,考核避免“一刀切”,根据各医院在抗菌药使用、平均住院天数等方面的不同特点,部分指标的“门槛”设置高低也有差异。比如精神专科医院的平均住院日肯定要高于一般综合医院。
除定量指标外,定性考核指标占30%。医院若发生乱收费、不良执业等不规范医疗行为,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社会影响,以及对公立医院改革、预防保健政府指令性任务执行不力等情况,都将被直接扣分,影响绩效成绩。
医生工资依考核结果发
年度考核的期限是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2012年是首次考核,考核期从5月10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今后,市医管局将根据各医院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医院绩效工资总额额度;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的绩效工资由医管局依据考核结果另行发放,绩效工资实行年薪制,与考核结果挂钩。
年度考核将在综合定量考核结果基础上,再加上定性考核结果得分,最终用百分制表示,并根据得分高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A等级;75分至89分为B等级;60分至74分为C等级;60分以下为D等级,不合格。医院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医管局负责和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将被免职。(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