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河北省物价局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听证会,对河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进行听证。按照阶梯电价方案,河北省居民户月用电量170度(即千瓦时)内电价维持每度0.52元不变,这一用电量覆盖了河北省80%以上的居民。同时,为保证不增加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负担,拟给予这些家庭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电量。
按照省物价局提交的方案,划定了三档电量及电价。第一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7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水平,电价每度0.52元;第二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71度至25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第三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251度及以上,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提高0.3元。据了解,这一标准与周边省、市、自治区相比,河北省第一档电量低于北京、天津和山东,高于山西、内蒙古、辽宁和河南。
听证会上,23位参加人就方案阐明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大多数参加人认为,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既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科学、合理用电,又兼顾了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保障了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基本稳定,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多数参加人认为,方案体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基本精神,充分考虑了河北省实际情况,对方案表示理解和赞同。
同时,部分参加人对实施中存在的“一户一表”改造、一户多人口情况、执行周期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此,省物价局表示将在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后实施。
据了解,如果按此方案实施,河北省大多数居民家庭的电费支出保持基本稳定。具体看,由于用电量不同,对居民家庭的电费支出影响也不同,如家庭月用电量不超过170度,每月电费支出将不受影响;如家庭月用电量为250度,每月电费支出将增加4元;如家庭月用电量为300度,每月电费支出将增加19元。另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电量,折合每户每年享受电费补贴9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