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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仔细甄别免上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16日 09时52分   来源:保监会网站

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
保监公告〔20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

    中国保监会已在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情况。请广大公众在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并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反映和举报。

    保险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 保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
· 保监会发布通知明确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
· 保监会印发“加强保险行业文化建设工作方案”
· 中国保监会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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