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云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在昆明召开。25名听证代表对提交讨论的两个方案进行热烈讨论,提高第一档基准电量、下调第一档电价、基准电量应随家庭人口增加而增加、冬季取暖用电较多应提高基准电量、电炊户用电量大应提高基准电量、城乡贫困人口和残疾人用电应给予补贴等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两套方案中,代表们倾向于第一档基准电量较高的第二方案。多数代表提出,第一档电量应该上调。
超过半数的代表认为,云南第一档基本用电量太低,仅为120度或150度,是目前已发布方案的各省区市中最低的。这不仅会抑制居民正常用电,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还会让居民增加电费,进一步加大东西部差异。第三档价格过高,第二档又跨度较小,而第二方案势必把很多消费者推向第三档。建议把第一档电量提高到200度以上,同时对第二档作较大幅度提高。
很多代表说,云南夏季用电不多,但冬季使用取暖器、热水器、电热毯等较多,国家也规定对于不具备集中采暖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用电量。电价改革应充分考虑云南的省情,提高冬季用电量,保障多数居民的基本用电不涨价。夏季发电成本低,应降价。另外,还应考虑城乡差异、收入差异和国家扩大内需鼓励消费的政策,以及云南省边疆民族贫困的省情。
很多代表提出,应该补助城乡贫困人口,特别是应该让贫困残疾人享受每月15度的免费电量。
部分代表认为,云南还有一个特殊情况是电炊户。一名代表说,据自己调查,电炊户若是两口之家,月用电需150度,三口之家需200度,三代同居需300度,应充分考虑其负担。昆明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不能使用太阳能,用电量势必增加。目前,云南农村居民多,户均用电量相对较低,但城镇化率提高是必然趋势,居民平均用电量也会提升,确定第一档基准电量应从发展的眼光考虑,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空间,建立基准电价调节机制。
绝大多数代表提出,云南是电力大省,一些大型水电站还将陆续投产,输出电力比云南省自用的还多,应考虑用输出电力和大工业用电的利润弥补居民用电。
据悉,25名听证代表中,10名由消协等行业协会推荐,4名是来自省政府研究室等的专家学者,6名来自人大、政协,5名旁听员经公开报名产生。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汇总整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阶梯电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