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山西省文物局发出了《关于核查全省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利用一周左右时间,分12个核查组,分赴各市对全省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核查。
这次全省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状况的核查范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获得的第一至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已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价值较高且已出现严重险情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也被列其中。
核查内容主要是文物本体和附属文物残损现状,“十一五”以来修缮方案编制与维修工程实施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状况等;保护管理机构建立与人员编制情况;“十一五”以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情况,“十二五”期间文物本体及附属文物修缮保护经费需求等。要借这次核查机会对辖区内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残损与险情状况、管理现状、经费需求等进行量化评估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并按照轻重缓急,组织编制险情建筑修缮保护方案,做好项目申报及储备,有序推进工程实施,确保“十二五”期间省级以上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残损状况和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记者 孟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