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2012年5月26日)
市委常委会肩负着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历史重任。今后五年,是为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奠定更加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市委常委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受“四大考验”、化解“四大危险”,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水平,努力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一心为民、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二、大力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努力成为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型领导班子。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要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学习一次,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读书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应对风险挑战、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
三、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提升科学发展的新境界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和完善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善于总结发扬天津的好做法,善于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善于结合实际消化吸收再创新,自觉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陈旧观念和思维方式,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发展转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组织领导干部到兄弟省区市学习考察,组织各区县互看互比互学,比学先进,海纳百川,博采众长,开阔视野、思路和胸襟,推动天津发展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全面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深化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搞好重大改革措施的先行先试,不断拓展开放领域和开放空间。大力弘扬爱国诚信、务实创新、开放包容的天津精神。积极培育创新意识,完善创新机制,形成鼓励创新的氛围,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
四、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把人民群众拥护、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最高标准,把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贯彻群众路线,经常到群众中去,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使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愿望。深入开展“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坚持每年实施20项民心工程,扎实做好利民惠民富民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完善常委会成员联系群众制度和接访、下访制度,畅通诉求渠道,体察民情民意,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五、把握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在干中锻炼、考察、培养和使用干部,突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科学发展实绩,注重选拔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坚决不用以权谋私、投机钻营、不讲原则、不敢担当、不干实事的干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完善干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制度,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和差额选拔干部办法,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反对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团团伙伙,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持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六、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坚持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工作要实、调子要低、效果要好,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大三个层面统筹联动协调发展力度,构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做好打基础、上水平、利长远的事,决不以牺牲环境资源、积累社会矛盾、增加历史欠账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常委会成员每人每年用两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实情,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亲力亲为,敢抓敢管,不回避矛盾,不说大话假话空话,不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低调做人,高效做事,廉洁从政,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做任何事情都量力而行、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用在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除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外,不参加剪彩、庆典等礼仪性活动,下基层一律轻车简从,尽量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不搞迎来送往,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给基层单位和群众增添负担。
七、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班子团结
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坚持完善市委常委会、全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问题的决策、重要干部的任免、重大项目的安排与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坚持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议定的事项坚决贯彻落实。坚持完善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常委会成员带头讲团结,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互相支持,进一步营造团结和谐稳定、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的浓厚氛围。
八、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具有天津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时时处处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自己,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坚决不做损害党的威信的事,坚决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市委常委会成员郑重承诺:中央禁止做的,坚决不做;中央提倡做的,带头做好,自觉接受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决不辜负党中央和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