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这意味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有了节能“硬杠杠。”
《办法》将每年6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自治区能源紧缺体验日,并对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油等能源资源消耗规定了具体的节约措施。
节电除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区域外,室内空调温度的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太阳能,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和智能调控装置,除重大节日外,夜间禁止开启亮化办公区域的景观照明;电脑等办公设备应当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停用耗电办公设备1小时以上的,应当关闭设备电源,下班时,应当关闭办公用电设备的总开关或者拔下电源插头;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科学合理设置电梯的使用,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节水定期检查老化供水管线,安装或者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杜绝水管、水龙头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开水、保洁用水应当按需取用,剩水应当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绿地养护应当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灌溉,提倡使用再生水和采用微灌、滴灌等方式。
节油公务用车节能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新购公务用车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和清洁能源型汽车;公务车辆实行定期核定行驶里程、用油额度和运行费用支出;按时保养,减少公务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公务车辆维修费用支出;禁止非公用途使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除特殊公务车外,按车辆牌号尾数每周停用一天;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公共机构应当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耗材用品用量。推行一般文件网上发送,不印纸质文件,确需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双面打印;应当做好废旧办公用品和电子产品的科学处置及利用工作;公共机构召开系统、行业工作会议,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并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降低能源消耗。
对公共机构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限期改正、予以通报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