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有效维护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5月22日,吉林检验检疫局制定了《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正式启动。
此次整治活动的排查重点共有12项:辖区内是否存在进出口食品企业未按规定注册、备案,出口食品注册备案企业不能持续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等情况;是否存在进出口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样品的抽取、接收、制样、保存、处置等环节是否存在管理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废物原料、儿童用品、与食品接触的包装等产品从报检、检验、后续监管等各环节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检验检疫证书是否存在潜在质量风险,辖区内是否存在伪造、变造、骗取、买卖或者盗窃检验检疫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检疫证书,假冒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标记的违法行为;技术中心检测能力潜在风险点,保健中心健康体检工作潜在风险点;是否存在生产加工、成品包装、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审批、许可、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情况;是否存在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生产、加工、存放企业不落实质量安全控制和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和除害处理的情况;是否存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出口商品未按规定销毁、退运或监督处理等问题;全局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风险。
据了解,此次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共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3个阶段,历时7个月。为此,吉林检验检疫局成立了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根据任务分工,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此次整治活动将按照“分级管理、深挖潜能、上下联动、破解难题”的工作思路,以风险分析工作为抓手,全面排查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防范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着力构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