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又至,从6月开始,随着气温增高,北京市又将进入游泳高峰。为保障广大市民和游泳爱好者的身体健康,防范“红眼病”等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使广大市民能畅游在清澈的池水中,市卫生局自2012年6月1日至9月10日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泳池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重点对游泳池水的清澈度、消毒药剂的使用、新水补水量、循环过滤设备和红眼病检查岗等进行检查。卫生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经营者落实。对问题严重和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社会监督也是做好泳池卫生工作的重要力量,广大市民对发现的问题可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卫生监督机构会及时进行查处。
同时,泳池经营者应引导游泳者在游泳之前进行淋浴,有助于去除汗水、化妆品、防晒霜和其他潜在污染物。游泳者也应积极主动地做到泳前淋浴,共同维持池水的良好状态。
今后,卫生监督机构将逐步采取“泳池水质电子监管系统”;不达标泳池升级改造和游泳场馆量化分级管理等举措,更加科学合理的开展泳池监督工作,实现“泳池不同,水质相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