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办法旨在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规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类文化产业项目可获专项资金的支持,即:骨干文化企业(集团)培育;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省级重点文化体制改革转制单位补充注册资本金、资产评估、财务审计产业发展等相关支出;有市场开发前景和竞争力的原创文化产品项目,重点支持文化名家原创文化产品项目;国际、国内重要文化产业奖项表彰支出;其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补充国家资本金等使用方式,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等。(记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