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6月4日)召开的全省界线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吉林省集中对2002年以来全省各地区划变更后的界线进行了勘定,并使这些界线通过法定程序,获得了法律的确认。
据有关部门统计,仅从2002年以来,全省共计有31个县(市、区)、98个乡(镇、街道)、197个行政村区的界线,因区划变更后没有组织勘界。行政区域界线不清,影响着各级政府依法实施分级行政管理,影响着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平安边界建设。这次勘界是2002年以来省民政厅第一次组织对全省行政区划变更后没有及时完成勘界工作的一次全面清理。目前,全省省市县乡村五级边界已经勘定。
据了解,为巩固勘界成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稳定,2011年12月15日,我省颁布实施了《吉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这是我省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的专门规章,填补了我省在界线管理工作上的一项空白。同年,经省政府批准,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吉林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全省省、市、县三级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部按时完成。各地根据制度规定,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今年,吉林省大力推进和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日前,省民政厅、省综治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各地建立“两图一责”制度,即: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标绘和明确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界桩及实地位置,必须严格执行;标绘的市、县、乡、村四级界桩管理员和管理责任人与联系方式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网络图,必须顺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责任书由市(州)与县(市、区)、县(市、区)与乡(镇)、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界线管理员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界线管理政策法规宣传,界线以及界桩的管理维护等责任。(记者 孙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