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8日在省会召开的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6月8日起到9月30日,河北省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工作。
在专项整治中,河北省将建立健全客货运驾驶人分级管理制度,按交通违法记录、事故情况及严重程度,实行红、黄、绿3个等级管理。9月底前,对记满12分的红色等级驾驶人要进行排查,告知率、教育培训率要确保100%;加快完善营运驾驶人准入退出机制,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检查和教育培训;加强对营运驾驶人的培训考试,严格落实培训大纲,提高准入门槛;凡违法行驶或引发事故的驾驶人,要记入其毕业驾校不良记录,并对驾校负责人、教练员、考试员进行责任倒查;对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营运驾驶人,责令营运企业予以辞退。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客运企业,一律依法对企业负责人给予处罚;对客运车辆屡次严重超员、长期站外揽客、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客运企业,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专项行动要求坚决杜绝未检验的校车从事营运,坚决杜绝安全技术不合格、报废和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坚决杜绝“黑校车”从事营运。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三级以下公路,坚决禁止营运车辆夜间通行。督促企业为通行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确保6月底全部安装改造到位,从7月1日起,未按规定佩戴的一律禁止出站。
在城区,重点整治酒驾、毒驾、不按信号通行、不按线行驶、涉牌涉证、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安装警灯警报器和乱鸣警报等7类严重违法行为;在农村,重点整治非营运车辆载客、无牌无证、酒后驾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4类严重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重点整治违章占道行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停车、遮挡号牌、行人上高速公路等6类严重违法行为。
全面开展旅游包车客运专项整治,对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死亡3人以上,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一律停止营运。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坚决取消晋级评先资格。(实习生韩峰 记者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