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黑龙江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文化厅共同制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是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全面推进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积极营造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的良好法治环境,奋力谱写黑龙江省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的一项重大举措。
《意见》明确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提出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以及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等拓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效途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