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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副省长: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13日 09时32分   来源:湖南日报

    6月12日,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湖南常务副省长于来山要求,湖南省各地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全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分两步走:从2011年7月到2012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完成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原则上发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从2013年1月到2015年底为第二阶段,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

    去年7月,湖南省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先在各市州选择一个乡镇开展试点。目前,试点已基本完成,并探索出较好经验。如桃源农村集体土地重新发证,如采用传统的野外实测、实地踩界方法,需要近6000万元资金、5年多时间才能完成。该县大胆创新,采用飞机航拍全县高清影像图,再通过会议集中,室内指界,确定权属界线;对少数界线不清的,再进行实地补调。这种方法,缩短了工期,据初步估算可节约经费近2000万元。

    于来山指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凡是到今年底没有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要严格依法依规操作。要全面摸清底数,严格审核把关;对土地登记发证中存在严重错误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追究主管领导相应责任。要确保进度和质量统一。建立“技术单位自查、县级自检、市州复查和省级统一验收”的质量检查制度,分阶段、分地区对项目过程进行检查。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理。对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新农村建设等区域,要优先开展;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是谁的给谁”。

    于来山强调,县(市、区)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法定主体,必须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国土、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紧密配合。今年7月,省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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