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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赤林考察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大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17日 09时25分   来源:西藏日报

    1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来到西藏群众艺术馆,考察首届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大展。他强调,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西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董云虎,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泽仁,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高扬陪同考察。

    在“首届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大展”传统手工技艺展厅、传承人精品唐卡展厅,白玛赤林一行认真听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情况介绍,观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现场演示的精湛技艺,并与他们亲切交谈,询问技艺特点和传承发展情况。白玛赤林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代表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向非遗传承人和广大非遗保护工作的工作人员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传承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白玛赤林指出,西藏传统文化是世世代代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藏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具有鲜明高原特色的文化,凝聚着藏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西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去年国务院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来,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履行责任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提高,非遗保护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政府认真履行责任,保护机制日益完善,西藏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白玛赤林强调,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特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国家负责,更是对下一代负责。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出贡献。要认真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继承与创新结合起来,科学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要大力推进保护传承方式创新,加大生产性保护工作力度,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和传统民俗节庆,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意识,营造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气,加快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伐,全力推进西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白玛赤林一行还饶有兴致地观看了拉萨市和山南地区民间艺术团表演的极富民族风味的文艺节目。

    据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自治区文化厅主办、自治区群艺馆承办的“首届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大展”于今年6月9日至15日在拉萨举行。参加此次大展的非遗保护项目共42个,其中展示类非遗保护项目29个,传统歌舞展演类项目13个。此次共有37名国家和自治区级传承人和来自全区7地(市)的近300名各级各类传承人、民间艺人参加大展。

    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一同考察。(记者 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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