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林业厅再次在全国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这是继2010年、2011年之后接连第三年成为行业廉政典型,亮点不断的“广西经验”引起与会代表热议。
林业系统资源多、审批多、工程多、项目多、资金多,是“公权力”较大较多的部门。用什么来规范权力运行?广西林业厅副厅长莫一平的回答既简单又不简单:制度。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现有制度,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填补“制度空白”和“制度漏洞”,近年共制定、修改和完善100多项制度,其中包括巡查制度、重大项目审查委员会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审查票决制度、重大投资项目责任承诺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
二是推动制度创新。他们及时把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先后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年度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预防职务犯罪制度;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加强司法审判与林业行政执法协调配合的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协调并妥善处理双方工作中遇到的与林业有关的诉讼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不折不扣执行制度。厅领导率先垂范执行制度。他们成立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基建领导小组、施工建设执行小组、招标工作小组、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重大项目审查委员会等,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是广西林业部门把制度落到实处的有效措施。他们推行“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任务分解到每位领导干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厅党组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干部任免、资金安排及比较复杂事项,一律经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进行研究。2008-2011年共召开厅党组会议237次、厅长办公会287次、专题会议236次,研究事项2000多项。
对违纪违法行为,他们始终保持查办惩治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08年以来,自治区林业厅及区直林业单位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9件,处分党员干部21人,其中处级干部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