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从2008年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以来,截至目前,各级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约28.8亿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超过1200万人次,有效减轻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近年来,省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9亿元,较上年增长16.9%。今年,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增长78%,为做好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
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人士介绍,今年安徽还修订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在扩大城乡医疗救助人群和病种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配办法,改变以前平均分配的模式,初步建立以支出为导向的救助资金分配制度,即根据各地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大病救助实际支出和管理绩效等,采取因素计算法分配补助资金,进一步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城乡医疗救助推行即时结报,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救助资金,对即时结报外的医疗救助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救助资金落到实处。
据了解,最新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救助对象主要是: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专项资金不仅对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资助,还对发生的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给予救助。(记者 冯珉 通讯员 汪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