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陕西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来,陕西省环保厅坚持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推动陕西环保长远发展的工作抓手,紧紧围绕承担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行精细化考核,有效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环境保障。
量化考核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和全省环保工作要点,每年分别制定省年度重点工作和厅年度重点工作两套目标任务分解表。对目标任务按处室(单位)、科室和工作人员三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制定《省环保厅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和《省环保厅年度考核加减分规定》,细化考核和绩效加减分的具体分值,实施量化考核,依据综合得分排序确定考核结果。
创新考核方法。省环保厅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考核方法。坚持推行考核工作“五结合五为主”,即以常规指标与创新指标相结合,以常规指标为主;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以定量指标为主;业务指标和共性指标相结合,以业务指标为主;以目标考核与绩效加分相结合,以目标考核为主;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年终考核为主,有效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加大督查督办。明确各处室、直属单位承担任务,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实地督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坚持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环保执法行动、污染减排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大检查等有机结合,确保督查督办实效性。加大日常督查力度,针对年度目标,每季度对处室、直属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处室、直属单位重点工作列为重点督办内容,每月督查工作进度和进展情况。(记者 林琳 通讯员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