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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居民阶梯电价方案最终敲定 7月1日起执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21日 09时00分   来源:甘肃日报

    备受全省人民关注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方案已最终敲定。记者20日从甘肃省发改委了解到,与上月举行听证会时的听证方案相比,最终确定的甘肃居民阶梯电价方案有所调整,第一档用电量上限由每月每户140度提高至160度。据此,甘肃近90%的“一户一表”家庭电费支出不会受到影响。该方案将于7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甘肃将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着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根据安排,甘肃于5月10日举行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15位听证会参加人普遍赞同施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并认同听证方案一,认为方案一应适当提高拟定的首档基数上限140度。会后,省发改委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吸纳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决定提高分档电量基数,一档分档电量提高至每户每月160度。

    最终,甘肃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分档电量及加价标准确定为:第一档电量为每月每户0-160度,电价不作调整,即按现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每度0.51元执行;第二档电量为每月每户161-240度,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月每户241度及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0元。根据估算,执行该方案,全省将有近90%的“一户一表”家庭用电支出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调价水平按三档平均加价水平确定,即每度统一上调1.5分钱。为加快全省居民合表用户“一户一表”改造进度,同步降低合表居民用户供电转供费标准,在现行的每度加价3分、4分、5分的基础上分别降至2分、3分、4分。

    与此同时,为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方案要求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户均设置10度电的免费电量。免费电量电费采用“先缴后返”方式兑付。

    方案规定,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按供电企业现行抄表周期执行,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其中,电力用户7月1日后用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记者张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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