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刚出台的《青海省“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了青海省“十二五”期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
到2015年,全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全省卫生总费用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9%,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7%,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5%,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率分别达到98%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500元左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60元以上;全省县级综合医院二甲水平达标率100%;农牧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人,每千人口护士注册数达到2.3人,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2张;婴儿死亡率降低到千分之十四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减低到35/10万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