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和行政学院近日在深圳举办了全国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工作培训班。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
甘霖指出,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都需要通过订立、履行合同来实现。对于担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重要职责的工商部门而言,合同监管是基础性工作之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职能转变的加快推进、社会转型期矛盾的交织交错、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合同以及合同监管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发凸显。强化合同监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公众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的重要途径。当前,做好合同监管工作,一定要处理好加强行政监管与维护“合同意思自治”的辩证关系。
甘霖强调,今年合同监管条线任务很重,包括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全面转入实施阶段,各地工商机关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并辅以制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等行政指导,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和工作声势。从各地汇报的情况来看,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很多经营者对含有上述内容的格式合同主动进行了改正,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将于下半年开展的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总局目前已经初步确立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公示机制及企业合同信用信息体系的整体思路,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公示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息体系》(征求意见稿)。总局将尽快下发《通知》,各地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年底完成总局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示。
甘霖指出,知识更新是时代的特征,依法行政是工商部门的职责,人才建设是发展的基础。对于合同监管工作而言,全面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监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重要。学员要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端正态度,注重实效,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认真听讲、虚心请教、积极研讨、善于总结,保质保量地完成学院的各项考核任务,在自身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思路上取得实质性的提升。
此次培训班是国家工商总局第一次在深圳行政学院举办有关合同监管工作的大规模干部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选派合同监管工作第一线的业务骨干近百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培训班主要安排了《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拍卖法》及相关部门规章的学习活动,授课教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领导、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教授以及系统内富有经验的合同处长等。培训班还针对今年合同监管条线主要的工作任务,组织学员就专项行动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