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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垦区发挥农业互补优势增强生产要素活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10日 09时44分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一家一户单一生产,房前屋后老守田园。长期以来,个体劳动一直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小农经济”成为广大农村最写实的表述。而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龙江的发展目光早已掠过“一亩三分地”,合作之花在广袤的龙江大地灿烂绽放,各种优势资源互融互惠,各种生产要素活力迸发。

    熟识黑龙江的省情就会知道,合作化是基于龙江特色,符合龙江实际的正确选择。黑龙江地广人稀,可耕地多,规模经营优势明显,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和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发展合作化的基础较好、条件有利。近年来,正是紧紧依托土地连片耕种的优势,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规模经营,黑龙江省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配置更为科学、更加合理。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龙江农村也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强化政府扶持引导,不断建立健全分配机制,真正实现了农村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积极有效对接,切实提高农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另一方面,合作化思路也基于黑龙江省垦区的巨大发展优势。黑龙江省垦区组织化、机械化、科技化、产业化程度全国最高,农垦示范优势突出,为推进合作化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放眼龙江,无论是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竞相发力,还是跨区域合作的扎实推进,从松散到联合,从单一到一体已是黑土地成长的共识。

    实践证明,地还是那些地,人还是那些人,因“合作”优势互补,因“合作”生机勃发,因“合作”潜力无限。合作化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推动了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了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合作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组织形式,更是实现龙江现代化大农业新突破的有效路径。

    客观而言,虽然黑龙江省农业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头,但在农业合作化道路上还有一些瓶颈亟须打破。区域发展不平衡、垦地发展差距大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打破疆界,加快融合,努力走出一条设施共用、科技共建、产业共兴、人才共育、服务共享的垦地发展新路,努力走出一条垦区领跑全省现代化大农业加快发展的新路,垦区带动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垦地合作的步子还需快马加鞭。在合作化建设中,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成长,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成长快,固然可喜,规范成长,更为关键。一个成熟的农业合作体系,必须有数量与质量的双重保障。当前,黑龙江省不少合作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必须规范发展,积极引导。要通过多部门、深层次的经营合作、产学研融合,切实提高农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生产水平。

    合作,总是与共赢同行。合作,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在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实践之路上,“大合作”正以开放之识、携手之姿、全力之势,不断激发龙江农业发展的强大内生力,书写辉煌,蓄势未来。农业合作化的铿锵足音也必将带动全省农村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推动龙江现代化大农业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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