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第3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财办库[2012]211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安徽、宁波、云南、四川、湖北5个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财政部办公厅 2012年7月9日
附件:
安徽、宁波、云南、四川、湖北5个省市政府 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