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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副局长在长沙主持召开早籼稻收购工作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11日 16时52分   来源:粮食局网站

    2012年7月10日,国家粮食局在湖南长沙召开早籼稻收购工作会议。副局长曾丽瑛主持会议并讲话,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明欣到会致辞。会议认真学习了《2012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分析了今年早籼稻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对如何做好早籼稻收购工作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认为,在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今年早籼稻生产和收购形势总体较好,生产有望获得丰收,购销主体心态平稳,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收购工作准备充分。预计新稻上市后,收购价格将会高开稳走,并在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启动托市收购的可能性不大。

    会议对今年早籼稻收购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一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稳妥做好早籼稻收购工作。要把早籼稻收购作为当前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市场形势,加强引导和组织协调,认真落实早籼稻收购各项措施,为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二要认真落实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今年早籼稻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可能性不大,但各地仍要做好政策执行的各项准备,要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研判,简化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把握预案启动时机,一旦市场价格水平达到预案启动条件,要及时启动预案,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三要发挥国有企业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企业理性入市收购,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预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各类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为早籼稻收购创造一个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理性开展粮食收购,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好粮食收购正常秩序。四要密切关注粮食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跟踪掌握收购进展情况,妥善解决好收购资金问题。各地要深入一线开展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并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对企业开展自营收购的,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积极协调农发行给予信贷支持,确保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保证收购工作顺利进行。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收购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切实规范粮食收购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的行为,确保国家各项政策和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收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等8省(自治区)粮食局负责同志,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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