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增强持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加强,我省农民负担总体上保持在较低水平。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监管力度有所减弱,一些局部领域和部门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
对此,《意见》重申各地要加强涉农收费文件审核,严格涉农收费价格和罚款管理。对擅自出台、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收费项目,坚决予以撤销。《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种补贴、补助、补偿款足额、及时发放到户,不得截留、抵扣和代缴其他费用,不得“搭车”收费或配售商品。同时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药品价格零差价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奖励、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公平。对农民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行为,要进一步加强专项治理。
《意见》还要求,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未占用耕地的,除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建筑营业税、防空易地建设费等其他费用。 (记者 杨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