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湖南省监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在长沙举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在会上强调,要重监督、善监督、敢监督,使广大党政干部主动在监督中履职,在阳光下行使权利。
今后一段时间,湖南将从3个方面突出监督工作重点:锁定党内监督重点对象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突出重点部位,对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管理部门实行无缝监管;突出重点事项,对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招投标,物资采购、土地、矿产资源出让开发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采购、特许经营权授予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加强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创新监管手段。
黄建国指出,要重监督。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存在下级不敢监督,同级不好监督,上级难以监督等薄弱环节,党政“一把手”要树立监督意识和被监督意识,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重要决策集体研究、正职末位表态等制度,确保制度对权力的制约。要善监督。通过提高透明度来提高公信度,增强公开性来确保公正性,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积极推动3年内完成重大专项资金的公开,大力推动省级部门“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向社会公开,使权力在公开中得到科学化配置,运行中得到规范化监督。要敢监督。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当前,要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常委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建立上级纪委对下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定期谈话的制度。(记者 沙兆华 通讯员 蒋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