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国家粮食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国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三)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国家标准,指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承担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中央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业务。
(六)拟订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七)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司、外事司)、调控司、政策法规司、监督检查司、财务司、流通与科技发展司等6个职能司室及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直属和联系单位包括:国家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油信息中心、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中国粮食经济杂志社、国家粮食局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油学会、中国粮食经济学会等。
第二部分 国家粮食局201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指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外交(类)国际组织(款):指向国际组织交纳的会费等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科研单位在科学技术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科研单位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科技奖励支出等。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方面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租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类)粮油事务(款):指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如粮油库存监督检查、粮食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调查、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粮食市场信息统计等。
十八、储备事务支出(类)粮油储备(款):指国家粮油储备的有关支出。
十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以及经营结余。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各项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二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项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二十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十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十八、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