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20日)湖北省公安经侦总队披露,自今年2月21日起在全省实施打击合同诈骗犯罪以来,共已立案1846起,涉案金额为34.8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4亿余元。
经侦总队负责人说,合同诈骗案件是一种易发性、多发性经济犯罪,破坏社会诚信,扰乱市场秩序,阻碍经济发展。今年省公安经侦总队实施了打击合同诈骗专项行动,发现6类诈骗较为普遍,提请公众注意防止受骗。
加盟诈骗猖獗。不法分子注册成立所谓的高科技公司或商贸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以免费配货、一折供货、高价回收等优惠为诱饵,诱骗投资者签订格式陷阱合同。根据不法分子提供的设备,加盟者实际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数量、交货时间。不法分子遂以不符合同规定为由,诈骗投资者加盟费、定金等。
涉众诈骗常见。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以合作开发环保项目急需资金为由,以每月7分的高息为诱饵,先后与40余名受害人签订投资合同,诈骗资金840余万元。
涉外诈骗影响恶劣。犯罪嫌疑人康某等注册成立襄阳沃莱宝进出口有限公司,并与德国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合同保证金和公证费8000余欧元,还分别在南京、四川等诈骗美国、法国、荷兰等10余家外国贸易公司。
涉农诈骗坑农。潜江中盛农机有限公司假冒数十农民,利用虚假购机合同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55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黄某等5人诱骗养殖户购买劣质鱼苗,使竹溪等地50余养殖户遭受损失150余万元。
劳务输出诈骗侵害农民工利益。犯罪嫌疑人戴某与23名农民工签订科威特劳务合同,收取押金24万余元,之后不履行合同,携款逃逸。“饲料”诈骗死灰复燃。湖北昌鱼饲料有限公司李某以高价在互联网发布收购玉米、大豆、小麦等信息,引诱外地农民供货,要求货主将玉米送至指定仓库,编造各种借口骗货主离开,采取掺假、调包等欺诈手段,强行压低价格从中牟利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