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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01日 09时39分   来源:河北日报

    受前期降雨影响,滦河、北三河、大清河多个水库已泄洪,部分主要行洪河道开始行洪。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日河北还有强降雨过程。根据当前汛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31日17时起,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设区市防指要严格按照省防指《关于建立市级防汛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迅速展开工作,省防指将根据汛情变化适时调整响应级别。

    按照相关规定,当省防指宣布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时,相关市根据本地降雨强度、影响范围、洪水量级、危险程度,按照本级防汛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相应级别防汛应急响应。重点市必须启动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的市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市防指副指挥长或防办主任必须坐镇指挥部,亲自指挥调度,及时组织会商。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和权限进行调度。同时做好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排除险情,确保水库、河道运行安全。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受洪水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和工程运行状况,适时提高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并及时向省防办报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记者赵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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