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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连续六年获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省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04日 10时23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近日,中央综治委下发《关于2011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通报了2011年度中央对各省(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结果,黑龙江省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份,至此,自2006年以来,黑龙江省已连续六年被中央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份。

    据悉,2011年全省群体性事件起数、人数分别下降了54%和56%,八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5%。全省公众安全感明显提高。全省“平安县(市、区、局)”创建比率达到96%以上,平安乡村、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平安龙江”建设已成为大众普遍认同的“品牌”与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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