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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规范动物诊疗机构 未达标将退出市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10日 08时46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获悉,黑龙江省将实施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到明年底,未达标动物诊疗机构将退出动物诊疗市场。

    按照规范要求,黑龙江省动物诊所至少有1名执业兽医师、动物医院至少有3名执业兽医师;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的采购、使用、保存都要符合相关规定,并建立兽药进出库和使用档案等。

    今年,各市(地)将确定2~3个县(区)级以上动物诊疗机构开展试点工作,明年在黑龙江省推开。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将逐步完善动物诊疗机构监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监管中发现违法经营的动物诊疗机构一律上限处罚,并立即清出动物诊疗市场。同时各地还将对动物诊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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