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天津近日出台《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风险点位施工条件验收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天津一大批“高大难深”项目在建,施工规模、难度都很大。针对这一特点,天津制定出台了该《办法》,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重大风险部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也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梳理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风险点位,提前谋划应对,制定专项方案,防患于未然。
《办法》明确,重大风险部位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较大及较大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而重大风险点位是指重大风险部位施工中的关键点位。
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勘察和设计单位驻场代表、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对施工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行重大风险点位施工。(记者 胡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