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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要求着力加强改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21日 10时47分   来源:安徽日报

    安徽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着力加强和改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努力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有党员;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采取联合组建等方式,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形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

    通知要求,在企业中着力实施“双培工程”,抓好党员与生产经营骨干的双向培养,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通过多样化选用、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等方式,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同时,把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党组织书记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学习锻炼。

    通知强调,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实现目标同向、党群同心、互促共进。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倡开设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手机党课等,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要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通知指出,省委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作为省委的派出机构,统筹负责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沟通交流、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制度。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各类开发区等,可设立企业党委(党总支)或综合党委(党总支)。对大量分散的规模以下企业,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作用,实现区域化、网格化管理。(记者 黄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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