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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在城镇保障房建设中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26日 08时35分   来源:浙江日报

    商场、步行街、游泳池、幼儿园……对于居住在海宁市最大的保障房小区“风和丽苑”的居民来说,这些一应俱全的配套设施,让他们享受着舒适、便捷的生活。如今,像“风和丽苑”这样的保障房小区在浙江省还有许多。

    今年2月,按照省纪委实施“阳光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省纠风办、省住建厅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暂行意见》,在城镇保障房建设中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让广大群众特别是保障对象及时了解“保障房建哪里、谁来建、怎么建;建成之后分给谁、怎么分;入住以后谁来管、怎么管”等一系列关系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浙江省住建厅通过媒体公开征求对公共租赁房装修的意见,回收有效问卷1.1万余份;全面实行“六公开”:公开办事事项、依据、内容、行为规范、程序、结果及监督……浙江正在通过保障房阳光建设,更好地提升保障房的建设品质。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邹银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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