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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紧急开展车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30日 12时44分   来源:甘肃日报

    记者从8月29日下午召开的甘肃省“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甘肃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紧急对辖区四级以上的客运站、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线路开展隐患全面清理。

    会议要求,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和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车载灭火器材齐全、有效、完好,确保应配安全锤的车辆配备齐全,确保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特别要保证客车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的完好,应急出口通畅,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协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进一步加大对运输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货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车辆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长途班线和危货运输车辆GPS的安装和使用,对没有安装或使用GPS的车辆要坚决予以停运。要制定和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加大对GPS的监控力度,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车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充分发挥卧铺客车车载视频的监控作用,坚决防止超员、超速。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牛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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