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大连市大幅度提高房屋征收补贴、补助标准,并设置最低房屋面积补偿标准,以惠及广大百姓,推动旧城区改造和城市建设。
2006年以来,大连市内4区共实施房屋征收项目119个,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41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总户数47254户,80%以上的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同时,大连市通过实施房屋征收项目增加了城市公共绿地,拓宽了城市交通道路,改善了城市面貌,提高了城市功能。
大连市提高居民在外过渡补助标准:原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月补助由600元提高到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月补助由600元提高到2500元;并设置最低房屋面积补贴标准,三类区以上原住房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无偿补贴到45平方米;对原居住在多层住宅搬迁到高层住宅的居民,无偿增加建筑面积20%。
大连市还建立了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安置标准集体决策制度,对每一个房屋征收项目的补偿价格标准和安置方案,都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项目所在辖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审定,使补偿安置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加体现群众利益;同时,坚持属地化管理,各区政府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动迁工作,化解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郝 洋 记者/刘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