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办了解到,自今年9月起,辽宁省正式启动全省《金融服务业发展提速计划》,力争到2015年,辽宁省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和各类法人机构数量均比2010年实现倍增,直接融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部署,省政府金融办制定了《金融服务业发展提速计划》。计划的核心是提速,即使金融服务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年均增长15.4%以上;落实提速的关键是倍增,即以2010年为基期,2015年实现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倍增。
为确保目标实现,提速计划明确了6项主要任务:首先是推动全部现有金融机构实现业务量、收入与资产倍增;通过引进和新设,新增金融机构150户;促进长期在辽健康经营的金融机构普遍、适时转设为分支法人机构,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30户及支行100个以上。从而到2015年,引进或新设各类金融机构150家以上、全省金融业增加值确保实现1300亿元,金融资产总量达到7万亿元。其次是继续深化四种途径融资工作,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到2015年,非银行类金融业对金融服务业增加值贡献度力争达35%以上,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品种在辽宁省的利用、设立全覆盖,各类金融品种的利用在全省实现全覆盖。再次是积极发展要素市场,重点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和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快速发展。第四是优先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沈阳、大连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进入6%至8%区间。第五是探索金融创新服务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全省设立金融创新服务示范区要达到5个。第六是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功能,促进跨市场、跨行业、跨境的金融业务创新融合,提高金融服务业综合竞争力。(胡 洋 记者/孙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