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3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将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以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严处。
山西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环保部门将对属于“双超(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控制指标)、双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范围内的企业,不论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均要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对于不按规定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不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