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审阅资料、听取汇报、质询答疑等程序,《青海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近日通过省内外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的评审。
《规划》以促进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结合青海省自然资源特色和“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战略需求,实施差别化土地整治,提出了青海省土地整治总体战略———以黄河、湟水河“两河流域”为依托,以“一高两大”为主要任务,以“四区”为重点实施区域,以“六大目标”为实施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实施“生态整治、民生整治、资源整治”。根据土地整治潜力分析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分析,确定了规划期内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和空间布局。
《规划》明确了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确定了资金估算与筹措方案,分析了规划实施效益和可行性,提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具有规范引导土地整治项目、有序推进土地整治的重要作用。专家组认为,《规划》技术路线可行,研究方法科学,资料翔实,成果规范,方案可操作性强,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建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抓紧报批。
据了解,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和本规划,“十二五”期间,到2015年我省将重点建设完成旱涝保收12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在全省形成80处万亩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集中区,努力把互助、湟中、民和建设成为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互助、门源、大通、湟中、湟源、乐都、民和、同仁、平安9个县建设成为全国农用地整治重点县。(记者 张海虎 通讯员 康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