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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切实加强彝良地震救灾款物管理监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18日 10时11分   来源:财政部网站

    云南昭通市彝良县发生严重地震灾害后,中央财政和云南省财政部门向地震灾区紧急拨付救灾资金。截至9月16日,中央财政共拨付云南省地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10.5亿元;云南省各级财政共拨付救灾资金4921万元,省级财政还向昭通市调度资金5亿元。同时,社会各界也积极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有力地支持了受灾地区开展救灾救济和恢复重建工作。云南省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切实加强彝良地震救灾款物管理监督,确保救灾款物使用效益。一是做好救灾资金分配,突出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做好分类救助,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二是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对救灾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三是规范救助款物管理,严格执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四是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救灾款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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