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黑龙江省出台意见规范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18日 10时22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专题座谈会上获悉,省财政厅针对土地收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进一步规范管理的具体意见。

    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决算管理。同时,加强对补缴土地价款的征收,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分期缴纳行为,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得到合理利用。严禁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名义,或通过先征后返,将某项目或区域土地出让收入等额支出返还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强化土地出让收入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安排)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和省级土地共享收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与国土等部门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出让收支的预算执行监督,避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杨宇 记者 马云霄)

 

 
 
 相关链接
· “祖国粮仓”黑龙江将迎来特大丰收
· 今年黑龙江秋整地面积达到1.1亿亩 将实现三突破
· “南瓜籽”成为黑龙江农民致富“金瓜籽”
· 黑龙江召开全省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会议
· 黑龙江将实施“菜篮子”产品(畜产品)生产项目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