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八次主任会议18日下午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9月25日至27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主持会议。副主任庄先、张广敏、张健、李红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张健关于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福建省消防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邮政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州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规定>的决定》和《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福建省2012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福建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记者 郑昭)